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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首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全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北京市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以下简称“两委一室”)决定在全体教师中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才能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的历史使命,肩负起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时代重任,才能教育和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心中要有国家和民族,才能牢固树立为祖国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才能立志成为党和人民需要的人才。

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的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全面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引导教师树立正确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有力抓手。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常抓不懈。为了完成好这项长期的工作任务,两委一室决定开展好2018年的学习实践活动。

开展“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学习实践活动,要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师德建设体系,要健全师德教育、宣传、监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按照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建设相结合的要求,区分层次、区分对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用心用力,抓细抓实;各区教育部门、各高校和职业院校要制定实施办法,每所学校都要开展学习实践,每名教师都要参加学习实践,真正把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把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的要求落到实处。要推出一批师德典型,抓出一批工作典型,形成丰富的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二、实施范围

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全体教师。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切实强化党的领导。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教师党支部和教师党员,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切实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不断健全“双培养”机制,努力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爱党护党为党,敬业修身,奉献社会,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示范标杆。

(二)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的内涵

2.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各区各校要配齐配好相关学习材料,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读、讲、评活动,要求教师认真学习领会,自觉落实,坚定广大教师理想信念,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问题。

3.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各区要认真组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必修课程的学习。各校要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实地考察等活动,引导广大教师热爱祖国、奉献祖国,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创新方式方法,适应新时代,利用新载体,开辟新阵地,不断增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全面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各区各校在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教师培训中,要设立符合本学段特点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组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教师积极自觉践行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5.分类分层组织开展研讨交流。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要通过开展学校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及其他党组织活动,组织征文、沙龙、论坛等系列交流研讨活动。各区要通过开展系列交流研讨活动,制定本区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

各高校和职业院校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系列交流研讨活动。各学校经过综合分析,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列出负面清单。

6.讲好师德故事。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要以年级组为单位、各高校和职业院校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教师讲好自己的师德故事。各校各区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校级和区级的师德故事宣讲活动。新学期开学之际,市教委通过北京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为全市中小学校学生上好“非常向上—开学第一课”,讲好新时代首都教师的师德故事。

7.评选表彰师德典型。各校要组织广大教职工、学生和家长,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评选“我身边的师德榜样”活动,评选出每所学校的师德榜样。各区要在各校评选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区级师德榜样。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教育工会继续深入做好新一届“北京市师德榜样(先锋)”的评选工作。

8.宣传师德典型。各校各区要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专题网页、拍摄专题片、媒体采访、电台访谈、电视访谈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师德先进典型。市教委通过北京电视台组织举办“首都教师风采”节目,充分展示首都优秀教师风采,编印百名首都教师风采录等系列师德典型宣传材料。

(四)加强师德考核,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

9.切实加强师德考核。结合学习落实教育部制发的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列出的负面清单和修订的师德标准,各区要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的师德考核办法,各高校和职业院校要制定本学校教师的师德考核办法。各区各校要加强师德的过程性考核,与教师的年(学年度)终考核、绩效考核有机结合,要在绩效工资中予以体现。

(五)强化师德监督和惩处,有效防止失德行为

10.开展师德建设情况的督导工作。组织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及北京市的实施意见开展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情况专项自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市区两级教育督导部门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11.规范师德惩处。各区各校建立健全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制度。要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及《关于建立健全市属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要严格追究责任,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四、组织保障

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市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案制定和统筹协调工作,在总结各区、各校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推选市级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各区委教工委、区教委要把学习实践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纳入每年重点工作,明确具体工作部门和负责人,每年专门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定期听取汇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督导、有考核,认真做好本区的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和优秀成果汇集工作。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教育机构校长和书记是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学习实践活动总结和优秀成果推荐工作。

       各高校和职业院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要明确具体工作机构和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好二级学院党组织的作用,调动教师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注意收集好的做法、优秀案例,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