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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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德 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努力成为“大先生”,营造尊师重教、崇德尚贤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试行)》(校党字〔2019〕166号),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

师德先进集体的表彰范围为我校各单位基层组织,包括系(所)、教研室、实验室、科室等,以及完成学校或单位部署安排工作任务、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群体;师德标兵的表彰范围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师德先进集体评选对象要做到集体所属全体成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无违规违纪问题,并在师德师风建设和表现各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应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问题,并在师德师风涵养和表现各方面起到表率和引领作用。

具体规定参见《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

二、评选名额

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德先进集体5个、中国人民大学教师师德标兵10名。

三、评选程序

学校依托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成立“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奖项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

(一)候选集体和候选人推荐

每个单位可推荐1个候选集体和1名候选人,教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最多可推荐2名候选人。推荐2名候选人的单位需出具书面材料对候选人进行排序,该材料应注明单位在编在岗教职工总人数,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各单位在广泛征求师生员工、教职工党支部以及学院师德建设与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基础上,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择优推荐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候选集体和候选人需经各单位党组织会议讨论研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内容应包括候选集体和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各单位将推荐材料加盖公章,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二)推荐材料审核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评选条件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人,取消其评选资格;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评选委员会评审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委员会对推荐的候选集体和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的入选名单。

(四)推荐入选名单公示及审定

推荐的入选名单在校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将推荐的入选名单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确定入选名单。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22日(周三)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材料一式一份送至明德主楼1301A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b@ruc.edu.cn(邮件主题及附件以“师德先进集体、师德标兵推荐材料—单位”格式命名)。

推荐材料包括:相关推荐表(附件2、附件3)及相应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单独装订成一本,带封面和目录,封面加盖公章,目录顺序与推荐表中支撑材料目录顺序一致。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联系人:张时坤、许小成,联系电话:62518080。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12月6日